累犯不知悔改 兩度強暴6旬老婦判4年
2015/11/12 10:17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有毒品、竊盜前科的張姓男子,與林姓女子夫婦合租一棟平房,竟在林女高齡63歲的老母前來找女兒時,趁林女夫妻不在家,以強暴方式,兩度性侵林母,老婦受辱後由家人陪同報警,檢警將張男以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台南地院重判4年徒刑。
張姓男子與林姓女子夫妻合租房屋,103年12月間,林女母親前來探視女兒,當時林女夫妻都不在家,林母在房間內等候時,張男假意前往關懷,見四下無人,竟然不顧林母意願,將她壓制在床上,強脫衣褲性侵,雖然老婦人極力反抗,但婦人身高僅150公分、體重約50公斤,無力與身高超過170公分的張男抗拒,遭強制性交得逞。
事後,老婦人向女兒哭訴,林女向張男興師問罪,張男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與林婦女兒達成和解。
不料張男惡性不改,104年5月間,又趁老婦前來找女兒時,再度強暴得逞,老婦身心俱疲,在女兒陪同下報警。
法院審理時,張男已經有配偶,卻不知檢點,為逞其私慾,對老婦人兩度強制性交,動機可議,以一罪一罰,共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定執行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