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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花32萬赴中國相親 結果娶到梅毒妻...

游男砸32萬元請桃園知音協會替他媒合與中國籍張姓女子結婚,未料婚後張女竟被驗出有潛伏性梅毒,游男氣得向內政部訴請國賠但敗訴。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游男砸32萬元請桃園知音協會替他媒合與中國籍張姓女子結婚,未料婚後張女竟被驗出有潛伏性梅毒,游男氣得向內政部訴請國賠但敗訴。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1/12 08:4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有夠衰!桃園市一名游姓男子,3年前砸32萬元請桃園知音協會替他媒合與中國籍張姓女子結婚,未料婚後張女竟被驗出有潛伏性梅毒,游男氣得向內政部訴請國賠,但台北地院認定知音協會未將梅毒列入檢驗項目並不違法,今判游男敗訴。

判決指出,游男於101年4月間與負責仲介跨國婚姻的桃園知音協會簽約,並給付仲介費32萬3600元,事後順利到中國相親,並與張女在中國登記結婚。未料張女入境台灣後,卻在醫院驗出有潛伏性梅毒,游男為此大吃一驚,隔年就以張女隱瞞梅毒為由訴請離婚獲准。

游男認為,當初合約中的「受媒合當事人健康狀況告知事項一覽表」內,未將梅毒列為檢驗項目,才導致他娶到梅毒老婆,知音協會應受裁罰。他為此向內政部信箱投訴遭拒,接著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仍未獲受理,最後只好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後再上訴,仍遭駁回確定。

今年4月間,游男索性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契約有無列入梅毒等事項,應屬於契約自由之範疇,且雙方合約僅規範當事人與媒合者,並不涉及張女等第三人,今駁回游男之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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