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台灣有貢獻」葉世文求交保 高院:有羈押必要
合議庭諭令葉還押,擇日裁定延押與否決定。(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進行合宜住宅行賄弊案,下月18日宣判,今提訊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召開延押庭,葉世文為求交保,表示「我自己犯的錯都願意面對、承擔」,當合議庭指稱葉仍有羈押必要時,葉臉色大變,急著補充說「我對台灣這塊土地像國家公園、土地保護都有貢獻」,請求讓他交保,合議庭諭令葉還押,擇日裁定延押與否決定。
法界指出,像葉世文一審被判19年重罪,且下月即宣判此案,若無意外,應會延押他。
葉世文庭訊說,此案發生時,孫女才6個月大,他至今已收押1年半時間,很想念孫女,類似被貪污罪判刑的前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等人,都已獲交保,且他已68歲,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壓等疾病,不可能逃亡,否則他會活不下去,希望合議庭准予他交保。
但高檢署檢察官戴文亮表示,一審判葉世文19年重罪且併科3375萬元,顯見其犯嫌重大,棄保潛逃的可能性非常高,仍有羈押必要。
另名主要被告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在今年8月最後一次庭訊承認「我知道自己行為是不對的」,當庭認錯、道歉,請求審酌他70多歲了,給予緩刑宣告,但高檢署檢察官戴文亮批評趙「認錯不認罪」,犯後態度其差無比,「對已有利,難道還要被迫行賄?」建請合議庭從重量刑。
高院10日審理合宜住宅案,提訊葉世文。(記者叢昌瑾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