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倒車排氣管燙傷路人 判拘30日

男子在機車倒車時排氣管不慎燙傷路人,被判拘役30日。(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劉姓男子去年9月間,將機車從停車格倒出時,機車排氣管卻不慎燙傷站在後方的路人,被告上法院。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劉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9月11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將機車從停車格牽出,倒退時有一名陳姓路人站在機車後方等朋友,被排氣管燙傷,左小腿二度燙傷,被告上法院。
不過,劉男堅稱,當時剛停好車,沒有倒車,陳男會受傷可能是自己靠過來,才會被排氣管燙到,也有可能是陳男自己不小心。
不過,陳男女友證稱,當時劉男闖禍後解釋,因見到停車格內有狗的排泄物,才會倒車,並非故意。法官調查後判定,劉男確實在倒車時不慎燙傷陳男,認為劉飾詞圖卸其責,未能正視己非,毫無悛悔 之意,考量無前科,且劉並非毫無賠償意願,判拘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