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讓她明天出不了門! 醋男硬上女友「種草莓」

男子為了不讓女友第二出門約會,強吻之外還想硬上女友,被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男子為了不讓女友第二出門約會,強吻之外還想硬上女友,被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5/11/06 17:3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質疑女友讓他戴綠帽,為了不讓女友隔天背著他去約會,竟不顧女友反抗,硬在女友脖子上「種草莓」,還打算硬上女友,後來因女友激烈抵抗,他才改以手指性侵得逞,他應訊時承認「種草莓」,還說:「我就是要讓她明天出不了門!」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性侵罪證明確,今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今年3月,陳男懷疑女友背叛他,多次醋勁大發與女友爭吵,他懷疑女友隔天背著他出門與小王約會,氣得在女友脖子上「種草莓」,想藉此宣示主權,讓女友無法出門。

女友指控,3月某日凌晨3點多,陳男為了讓她隔天乖乖待在家,竟不顧她激烈反抗,將她壓在床上「種草莓」,還打算性侵她,因她激烈抵抗,陳男才改用手指侵犯她。

陳男應訊時承認強吻女友,也指當時打算與女友嘿咻,但女友不斷反抗才作罷,並稱「種草莓」是為了讓女友隔天出不了門。

陳男的其他室友則證稱,案發凌晨3點多,曾聽到陳男房間傳出打鬧聲響,隔天早上6點多出門時,有撞見陳男與女友在門外拉扯;檢方比對女方及陳男女友說詞後,採信女方說詞,所以將陳男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