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姑丈伸狼爪性侵害姪女懷孕 判刑7年
新北市一名色姑丈,趁姪女小慈(化名)寄宿時,半夜摸進房猥褻、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色姑丈,趁姪女小慈(化名)寄宿時,半夜摸進房猥褻、性侵,小慈起先因顧及不想破壞姑姑家庭而隱忍,卻因此懷孕。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及性侵罪,判色姑丈7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起,小慈因工作關係,住宿在姑姑、姑丈、表哥及表姊住處,但從去年9月開始,色姑丈竟趁姪女房門沒上鎖、家人都熟睡時,潛入房內,起初先隔著褲子撫摸下體,後來變本加厲,強脫內外褲性侵得逞。
小慈因不敢張揚,卻因此被色姑丈猥褻、性侵合計4次,去年12月8日,小慈肚子痛且月經沒來,前往醫院就診,發現竟是懷孕而引產,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色姑丈辯稱並未違反姪女意願,小慈並沒說不願意,也沒推、踢他,絕無強迫。不過,小慈反駁曾予以反抗有推、踢,也有很兇地跟姑丈說:「不要用我」,但因怕吵到別人而不敢大聲求救。她也說,因為擔心破壞姑姑家庭,不想讓姑姑知道姑丈獸行,為了姑姑家庭和樂氣氛,寧願隱忍。
合議庭認為,姑丈自認沒問過小慈是否願意,且小慈當時以明確表達不願發生性行為,更何況兩人相差30歲,姑丈也曾於偵查時自認說:「我覺得沒有人會同意與姑丈發生性行為」、「她不可能自願」等語,不採信其辯詞。
合議庭斥責狼姑丈,有違倫常,導致被害者懷孕、引產,惡性非輕,但審酌他坦承有與姪女發生關係,且於偵查時曾多次自稱其行為齷齪,非全無悔意,判刑7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