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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被私訊騷擾 憤以不實內容投訴反被起訴

    2015/11/05 19:5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林姓女子遭張姓男大生私訊騷擾,她憤以臉書傳訊息給張男的同學,怒指張「找不到砲友」等語,張得知後反告林女誹謗,高雄地檢署今偵結,依誹謗罪起訴林女。

    起訴書指出去年10間日,林女受不了張姓男大生的私訊騷擾,在臉書傳訊給張的同學,希望傳話請張節制,但內容也很辛辣,「前幾天他(指張)跟我說他很想洩慾,可是上網約砲都失敗,他很餓很餓……他找不到砲友,無處洩慾,影響往後的人生,希望你們身為他的同學,能夠提供免費的穴穴給他抽差」等語。

    2天後,林女又連續傳了封主旨「請O學系的張同學別再約砲我」的電子郵件,向張男就讀的大學秘書處,內容為「請你們約束自己的學生,請他不要再魯砲打了」,再傳內容「張同學私訊我,騷擾文字用字非常侵入性」。

    林女還傳了封電子郵件給該男大生的校長室,向校長表示:「至今我心中仍非常不安,因為張同學以前有拍我裸照」。

    張男得知林女傳發不實郵件,怒告誹謗!林女向檢警坦承傳過這些訊息、郵件,但否認有誹謗犯意,指因張男先對她私訊騷擾,並曾對她言語暴力,才告知其師長、同學,盼能制止、擺脫他的騷擾。

    但檢方認為被告對張男的指訴,均屬於私德部分,並非可受公評,或與公眾利益攸關之事,今依加重誹謗罪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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