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判死刑 高院合議庭:無矯正教化可能
高等法院合議庭判決鄭捷死刑。(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今宣判涉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被告鄭捷死刑,合議庭指出,沒有家屬願原諒鄭捷、犯後無悔意外,經鑑定認為鄭捷無矯正教化可能,也是判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若有矯正教化可能,就不會判他死刑了」。
高院合議庭指出,鄭捷為達短時間內大量殺人的目的,有計劃性持鈦鋼刀,選在密閉式的北捷車廂內隨機殺人,其犯罪手段兇殘,此外,殺害4名死者,家屬悲痛欲絕,鄭捷卻從頭到尾毫無真誠道歉之意,至今沒有一位被害家屬願原諒他,都是合議庭量刑的參考因素之一。
合議庭強調,要判一位被告死刑,重要參考是考量有無矯正教化的可能、期待性,避免有民眾再受害。
合議庭表示,經原審囑請中央警察大學沈勝昂教授就鄭捷有無矯正教化、再社會化的合理期待性進行鑑定,報告稱鄭捷內心價值觀嚴重偏差,對社會深具潛在危險的性格,認定已難以教化或再社會化,因此仍判鄭捷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