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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年前徵收卻沒登記 北市府土地被賣掉了...

    2015/10/28 13:0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68年前向合資會社「連瑞記行」徵收土地,但卻沒有辦理土地移轉登記,直到5年前地政局清查時才發現此事,但土地竟已被轉手3次。北市府日前向賣掉土地的「連瑞記行」後人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判「連瑞記行」後人須賠償土地買賣價金2349萬6000元,可上訴。

    據了解,北市府為了興辦「防空空地計畫公園綠地保留地」,民國36年8月間向「連瑞記行」徵收土地,「連瑞記行」則可以領取徵收補償費628元1角8分,事後經北市府公告,「連瑞記行」仍未前來領取補償,北市府遂於39年辦理清償提存,完成徵收程序,但並未變更登記。

    事後「連瑞記行」後人仍將土地視為自己所有,93年間將土地以2349萬6000元價格售予他人,接著該土地又陸續於94年、96年移轉過所有權人,99年北市地政局清查發現此事時,所有權已無法回復原狀,北市府只好委請律師向「連瑞記行」後人提告求償。

    經營「連瑞記行」的連家後人無奈表示,根本不知道土地曾被徵收,也沒有領到補償費,且當時北市府既然沒有移轉登記,賣地就沒有不當得利問題,如今不應要求他們賠償損失;另連家後人也主張,北市府的請求權應該已罹於時效消滅。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北市府既已依法辦理清償提存,徵收程序就已經完成,雖未辦理移轉登記,仍然是該土地之真正所有人,連家後人僅是名義上持有,無權出賣土地獲利,應將賣地所得全數賠予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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