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嬰靈性侵犯 關不怕再犯重判4年
2015/10/28 12:5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桃園男子朱鐘雄開車閒逛,見年輕女子小薇(化名)落單,停車搭訕後,騙小薇身後有靈嬰跟隨,藉口可幫忙處理,騙小薇上車後,把紅包袋包住手指撫摸小薇下體和胸部,還插進下體,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強制性交罪,重判4年確定。
判決指出,去年3月11日上午9點多,朱男開車行經桃園市某國小後門口,看到小薇獨自走在路上,騙小薇身旁有靈嬰一直跟著,可替她到偏僻地點處理,才滿20歲的小薇不疑有詐,上車後,朱某把手伸進她的衣服內,裝神弄鬼劃8字形,接著搓揉小薇的胸部和乳頭。
小薇怒斥:「你快一點,到底要多久啊!」朱男反問:「你的褲子要怎麼辦?」,小薇要求維持現狀,朱男遂把手伸進小薇吊帶褲內,再把紅包袋包住手指來回撫摸摸小薇下體,接著插進下體,剛好小薇生理期來了,紅包袋還沾有經血。
庭訊時,朱男只承認撫摸小薇胸部和下體,否認強制性交,但高院合議庭不採信,認為朱男有多次藉口驅除嬰靈藉機女子性侵前科,曾判刑4年2月,不料出獄後再犯,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還須接受刑後強制治療,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