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買冰真摸機 偷機男被PO網跑派出所佯稱拾獲
監視器拍下遭竊的手機放在桌上,江男刻意坐在附近等候外帶冰品,等待下手的時機(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6歲江姓男子昨日晚間到基隆市忠一路一家冰店消費時,發現一支NOTE3粉紅色手機放在桌上,靠近拿到手機之後,再從容地離開。林姓老闆娘發現手機不見,立刻調閱監視器,發現是江男所偷,冰店員工也幫忙PO網尋人。犯嫌今日中午到派出所佯稱拾獲手機,卻被細心的員警發現是贓物,將他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這是我的手機ㄟ」,基隆市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發現江男拿的手機型號,與昨晚8時許到派出所報手機失竊的林姓女老闆娘相同,林女一見到自己的手機非常高興,也間接戳破江男的謊言。
警方比對網路上監視器截圖,發現江男就是影中人,將失主提供的監視器放給他看,江某才承認犯行。
警方偵訊時,江男則說因為自己一時手癢才會動手行竊,回家之後良心不安睡不著,所以在舅媽的陪同下到派出所,佯稱拾獲其實是想要躲避刑責。
警方則懷疑,江男發現自己已經被PO上網,擔心被揪出,才主動到派出所歸還手機。
警訊後,依竊盜罪嫌將江男函送基隆地檢署法辦,並將手機歸還給冰店老闆娘。
柯林宏律師表示,江男行竊後在司法機關尚未確定犯罪者前自動將失物送回,雖然一度辯稱拾獲的並未坦承犯罪,但偵訊後承認犯行,還是符合自首條件,得減輕其刑,就算失主不願追究,但竊盜屬於公訴罪,警方還是要依法送辦提醒民眾不要因一時貪念而誤觸法網。
江男趁店員忙著做餐點時將手機放進自己口袋(記者吳昇儒翻攝)
江男的樣貌被店員PO上網,請網友幫忙協尋(記者吳昇儒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