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妻被判當選無效 夫買票被重判
國民黨籍新竹縣議員吳菊花。(翻攝自新竹縣議會議員芳名錄)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去年當選的國民黨新竹縣議員吳菊花,其夫盧廷宏被控以每票500元,到湖口鄉各處以「這錢是吳菊花給的!」等話替她買票,新竹地院今年6月已判吳女當選無效,高等法院今也以投票行賄罪,重判盧廷宏4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民黨籍的吳菊花於去年參選第18屆新竹縣議員,其夫盧廷宏為幫她順利當選,去年10月透過遠房親戚、稱為「姑姑」的盧賢妹,以每票500元代價,共分7次行賄有投票權的盧賢妹及其親友等人,雖盧男否認行賄不法,但高等法院認定事證明確,並以盧男是吳菊花的配偶,又是行賄案的主導人物,且犯後否認態度,重判他4年2月,褫奪公權4年。
此外,被控收賄的盧賢妹、葉標等人,均已被判有罪確定。
檢方今年初對當選新竹縣議員的吳菊花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新竹地院審理後,今年6月判決吳女當選無效,此案尚未確定,但她表示沒有買票,法官有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