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R國道肇事 駕駛被判刑後獲准撤罰單
GT-R與法拉利國道車禍事件,在去年曾引起社會各界矚目,其中駕駛GTR(畫面左側車輛)的駕駛張永銘因被判刑,要求撤銷罰單獲准。(圖擷自 YouTube)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去年6月,全球第二大數位相機代工廠普立爾前董事長黃震智開著法拉利超跑,在國道3號高速公路與GT-R超跑駕駛張永銘飆車競速,釀成車禍,2人都因危險駕駛遭開罰3萬元並吊銷駕照,另記違規點數3點,新北地院今年4月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黃震智5月徒刑、張永銘6月徒刑,分別得易科罰金15萬與18萬元。
張男認為,自己已遭刑事判有罪,依行政罰法規定,一事不二罰,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台北地院認為,依據一事不二罰原則,張男已遭判徒刑6月,可易科54萬元,判准免罰3萬元,但吊照、違規記點,仍應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