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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贖建商得手300萬 主謀共犯被高院重判

    2015/10/21 18:3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呂姓建商,去年11月在自家地下停車場停車時遭持槍綁匪強押上車,主嫌廖柏傑等人以「我們正在跑路」為由,勒贖2000萬元,經討價還價至300萬元,呂妻隔天付贖,呂男獲釋後報警,今年2月破案,台北地院雖依擄人勒贖罪判主謀廖柏傑7年8月,高等法院認定廖男危害治安情節重大,今加重改判廖11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

    共犯部份,一審判洪瑞(言憲)刑5年2月,高院改判9年;至於另名共犯廖廷哲,一審認定他僅提供藏匿肉票地點,且以為只是債務糾紛,不知勒贖計劃,也未分到贓款,被依妨害自由罪輕判3月,高院今改判為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34歲的廖柏男因經濟拮据,知道呂姓建商頗有財力,因此策畫這起綁票案,召集洪男等共犯分頭行事,包括找不知情的朋友借證件租車,換掛偷來的車牌,及花18萬購買黑槍等。

    去年11月21日凌晨1時許,廖柏傑等人守候呂男駕車返家後,趁他停好車之際,就趨前要押人,呂男奮力抵抗,與洪男發生扭打想要奪槍。

    但廖男持槍抵住呂的腰部恐嚇「你再抵抗,我就要開槍了」,呂男才就範,被押進作案轎車內,雙眼被眼罩矇蓋,雙手大姆指被塑膠束繩綑綁載走。

    廖男為勒贖順利起見,恐嚇呂姓建商說「我們是在跑路,需要準備2000萬元」、「老大,我們是求財的」,呂男表示沒這麼多現金,殺價至300萬成交,要求呂男簽下借據,廖等人用呂男的電話打給呂妻要求領錢付贖,並且不得報警。

    同日上午,呂妻帶著300萬現金,依廖男指示騎機車先到新店麥當勞、再轉至北新國小門口,綁匪戴口罩開車迎上前,要求她上車付款,並交給她300萬的丈夫借據,讓她下車。廖男等人拿錢後逃逸,呂男獲釋後報警,警方以車追人,今年2月將廖男等人陸續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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