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慣犯潛入民宅偷手機 龍眼子成犯罪鐵證

檢方依據老翁家客廳垃圾桶內找到的龍眼子,與林男DNA相符,認定其犯行,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3歲的林姓慣竊,101年8月7日晚間,閒晃到新北市板橋區,發現有戶住宅大門未關,僅有一位坐著輪椅的70多歲老翁在家,於是拎著一串龍眼入屋,與老翁聊天吃龍眼,然後趁對方不注意時,潛入老翁孫女房內竊取手機,因附近無監視器,警方最後憑著林男吐出的龍眼子,揪出林男,新北地檢署今依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林男進屋後,先在客廳跟老翁聊天吃龍眼,卸下對方心房後,趁老翁在享用龍眼之際,一溜煙跑進老翁孫女房內翻找有價值財物,最後竊得一支價值1200元的手機,老翁見狀,隨即出面制止,大喊:「你不要這樣!」眼見事跡敗露,林男匆匆逃離現場,老翁隨即報警處理。
庭訊時,林男否認犯行,供稱非行竊者,但檢方依據老翁家客廳垃圾桶內找到的龍眼子,與林男DNA相符,認定其犯行,今依涉犯竊盜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