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遭襲臀? 登山手杖啦!
女子今年到內湖攀爬登山步道,邱姓男子擦身而過時,她左臀部刺痛,報警指控邱男涉嫌性騷擾,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邱右手拿手杖,既無餘力也無積極證據可證明是邱捏的,不排除是手杖導致,因此將邱予以不起訴處分。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新竹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色狼,竟然偷捏我屁股!」女子今年到內湖攀爬登山步道,邱姓男子擦身而過時,她左臀部刺痛,報警指控邱男涉嫌性騷擾,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邱右手拿手杖,既無餘力也無積極證據可證明是邱捏的,不排除是手杖導致,因此將邱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今年6月28日下午3時30分許,女子到北市內湖區攀爬忠勇山登山步道,60歲邱姓男子由女子後方超越時,女子左臀下緣突感刺痛,懷疑是邱男捏她,於是報警。
邱男到庭承認,當日下午攀爬登山步道時,原先的確是走在女子後方,之後便先行超越,當時他右手有帶手杖,在超越那一瞬間,並沒有也不可能觸碰到女子。
邱妻也到庭證明,當天她與丈夫一塊去爬忠勇山時,她緊跟著丈夫並走在他後方,他們夫妻雙雙經過女子時,腳步並沒有停下,只有繼續走,她在後方也沒看到丈夫用手捏女子臀部,況且丈夫當天右手還拿著手杖,所以當他們接到警方傳喚通知書,雙雙嚇了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