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嘛? 表弟強迫表姊打手槍
2015/10/14 16:59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一名讀大學的男子,今年2月與表姊在家,竟一時色慾大發,強拉表姊進臥室幫自己打手槍,表姊隱忍回學校才在上課時吐露一事,校方趕緊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但是偵辦時表姊心軟,也跟表弟和解,只是強制猥褻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彰化地方法院判處這名表弟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今年2月,這名表弟與表姊同處一室,為滿足自己一時性慾。不顧表姊阻止,將她推向房間床上,並跨坐她身上,強拉表姊的手,上下撫動幫其打手槍,表姊回校後在輔導課程上才透露。警方偵辦時,表姊卻表明不願追究,也與表弟和解。
彰化地方法官認為,表弟犯後態度尚佳,且雙方事後和解,當事人也無意追究犯行,不過表弟為滿足一時之慾猥褻表姊,但是經此偵查審理過程,已足使他警惕,因此給予宣告緩刑2年,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