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包包沒送警局 她卻兩度去找...
2015/10/12 11:0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許姓婦人日前在住家附近撿到1個包包,她沒將包包送去警局,事後吃上侵占官司;許婦應訊時否認侵占,強調她曾兩度將包包送到里長辦公室招領,但都撲空;台北地檢署考量許婦已當庭將遺失物歸還失主,包包內容物沒短少,且失主也同意不追究,今將許婦不起訴。
今年8月間,許婦在住處附近撿到1個男用包包,事後她兩度將包包送到里長辦公室招領,但剛好都沒遇到里長,於是就將包包拿回家,直到失主報警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才循線約談她到案說明。
許婦應訊時否認侵占,強調曾兩度將包包送到里長辦公室,但都沒遇到里長,之後就將包包放在家裡,忘了送去警局。
檢方考量許婦已當庭將包包歸還失主,且裡頭的手機、現金均未遺失,失主也同意不再追究,因此將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