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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分手 網路男蟲竟恐嚇散布嫩妹女友裸照

莊男不甘要求復合遭拒,今年3月傳LINE恐嚇少女,如不復合,將把少女裸照上傳臉書,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莊男不甘要求復合遭拒,今年3月傳LINE恐嚇少女,如不復合,將把少女裸照上傳臉書,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0/08 17:0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0多歲的莊男網路認識15歲的少女,進而展開交往,還拍下性愛影片,去年11月2人分手,莊男不甘要求復合遭拒,今年3月傳LINE恐嚇少女,如不復合,將把少女裸照上傳臉書,新北地檢署今依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恐嚇、拍攝未滿18歲之人性交影片等罪嫌起訴莊男。

莊男坦承,交往時知道少女未滿16歲,2人交往5個月約嘿咻10次,其中2次他有以手機拍攝性愛影片,拍攝前均經少女同意也承認發送訊息恐嚇少女,裸照則是少女主動透過LINE傳給他,並未偷拍。

少女供稱,交往期間,莊男並未以強制手段逼迫她發生性行為,拍攝性愛影片前,莊男有向她徵詢,她同意「看完要刪除」,另坦言裸照是她自拍後傳給莊男。

檢方認為,莊男未偷拍少女裸照,也沒有違反少女意願逼迫嘿咻,不符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今依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恐嚇、拍攝未滿18歲之人性交影片等罪嫌將莊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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