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我丟的桶子!」楊鴻儒否認殺人棄屍
楊鴻儒有強盜、懲治盜匪條例、詐欺、恐嚇等前科。(資料照,記者李忠憲翻攝)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警方今天上午借提桶屍案嫌犯楊鴻儒,釐清第一起桶屍案的相關案情,楊鴻儒坦承有和賴姓友人在中橫關原路段丟棄一個鐵桶,但僅說是丟垃圾,否認丟棄屍體,「這個桶子不是我丟的桶子!」
警方表示,原本這件案子不急,沒有那麼早要問,但由於發生另一起桶屍案,才提早借提楊嫌。楊嫌原本打算找親友請律師到場,但今天沒有律師出現,打電話給楊嫌的朋友,對方也都推說和他不熟,警訊3個多小時,楊嫌思路清晰、態度冷靜,對於警方質疑的部分都有交代,但就是矢口否認關鍵的殺人棄屍。
楊嫌供稱,當天他和死者賴姓老翁相約到台東出遊,當天返回烏日後就載賴翁回家,之後他和有20多年交情的另一名賴姓友人相約到花蓮去玩,半路順便將裝有垃圾的鐵桶丟到中橫關原路段,警方出示第一起桶屍案的藍色鐵桶時,楊嫌否認是他丟棄的桶子,推說已經忘記桶子的形狀跟顏色。
第四分局警方表示,今天借提僅針對第一起桶屍案的內容詢問,第二起由其他單位偵辦,但不能排除有相關連。楊鴻儒應訊時不停說不是我做的,不關我的事情,要求警方不要讓他被媒體拍到,訊問結束後,警方也佯稱楊鴻儒要去上廁所,禁止媒體拍攝,直接從地下室將楊嫌送走,讓守候多時的媒體撲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