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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到她竟殺死她 狠心保全判賠246萬

莊嘉仁等人遭移送時不發一語。(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莊嘉仁等人遭移送時不發一語。(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2015/10/05 17:3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莊嘉仁追求朱姓女同事不成,又被朱女追討8750元不成,竟夥同男子李紹維、邵建威與女子張汝菁,持麻繩絞殺朱女,還棄屍土城山區。被害者父母提出求償。新北地院認定莊等4人賠償426萬餘元,扣除被害人補償金後,判賠246萬餘元,可上訴。

曾在賣場擔任保全的莊嘉仁,因工作時結識建教合作學生朱女,莊追求過對方且多次接送朱女上下班,去年間,還借住朱女租屋處,不過沒多久,朱女姐姐即搬來同住,朱因而要求莊離開。

莊嘉仁還積欠朱女8750元,被朱追討,他心想朱女不念及接送情,便與李男等人謀議強盜殺人,去年5月14日晚間8時許,張女打電話以「有金主要幫莊嘉仁還錢給妳,妳在租屋處樓下等」誘騙朱女出門帶往土城山區。

莊男等人扮演等「金主」橋段,趁聊天時,莊還問朱:「如果世界上只剩莊嘉仁跟邵建威兩個男生,妳會選那一個?」朱回說:「都不選」莊男氣炸,拿出預藏麻繩,勒住朱女頸部,李男也加入拉住麻繩拖行朱女160至420公分,兩人還輪流以膝蓋頂著朱女背部絞殺致死後棄屍山溝。

事後,莊男再到朱女租屋處取走現金700元,再盜領朱女存款9000元,後因莊男擔心東窗事發而自首。本案刑事部分,一審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莊無期徒刑、李21年、邵15年4月、張10年。被害者父母提出求償1477萬餘元。

民庭審理時,莊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沒錢,希望被判死刑還被害人及家屬公道。法官審理後判莊等人賠償426萬餘元,不過由於被害者父母已請領補償金180萬元,扣除後判賠246萬餘元。

  莊嘉仁用麻繩將朱女勒斃。(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莊嘉仁用麻繩將朱女勒斃。(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莊嘉仁等人將作案用的麻繩棄置在路邊三輪車上。(資料照,記者余衡翻攝)

莊嘉仁等人將作案用的麻繩棄置在路邊三輪車上。(資料照,記者余衡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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