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曖昧簡訊給別人男友 她對「GF」有神註解
台北市劉姓女子玩男友的手機時,發現手機中竟有曖昧訊息「能當你的GF,也是我的小確幸!」,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劉姓女子玩男友的手機時,發現手機中竟有曖昧訊息「能當你的GF,也是我的小確幸!」她男友則無奈地說:「最多只有擁抱…」,並指對方只是「好朋友」;一時醋勁大發的她,氣得上對方臉書指名道姓大罵「人醜心也醜」,吃上妨害名譽官司;台北地檢署考量雙方已當庭和解,今將她不起訴。
今年7月間,年約30歲的劉女無意中發現男友手機中的曖昧訊息,對方還稱要當男友的「GF」,氣得她質問男友是否出軌;她男友見簡訊曝光,才承認曾與對方擁抱,但強調雙方只是「好朋友」。
對男友手機中「GF」字眼耿耿於懷的劉女,不滿對方不斷與她男友「勾勾纏」,氣得到對方臉書上,指名道姓留言「妳的行為讓我覺得很噁心,XXX人醜心也醜!」因此吃上妨害名譽官司。
劉女應訊時承認在對方臉書上留言,並指對方自稱是她男友的「GF」,她認為「GF」指的就是「Girl Friend」(女朋友)的縮寫;原告出庭時承認傳訊息給劉女男友,但她解釋「GF」指的是「Good Friend」(好朋友),並透露工作壓力大,只是想尋求溫暖。
兩女出庭時情緒已冷靜下來,並為自己的行為互相向對方道歉,劉女因此獲對方撤告,檢方考量雙方已和解,所以將劉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