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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鄰居培養小孩也是開計程車 判賠5千

徐姓男子與鄰居吵架,卻拿對方開計程車大作文章,被法官認定公侮辱。(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徐姓男子與鄰居吵架,卻拿對方開計程車大作文章,被法官認定公侮辱。(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2015/10/01 08:5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職業不分貴賤,但卻有人因鄰居吵架,拿對方職業作文章,張貼「再怎麼培養將來也是開計程車的」,被法官認定公然侮辱,判罰5000元,仍可上訴。

《聯合報》報導,新北市徐姓男子不滿鄰居羅姓男子的小孩吵鬧,令他不得安寧,去年底以A4紙張留言,批評羅不管教小孩,還寫「就像他老子到處吐檳榔汁,丟煙頭,製造環境髒亂,懂嗎?在(再)怎麼培養他,將來也是開計程車的。」

報導指出,羅姓運將認為徐在大樓樓梯間張貼罵他的內容,並侮辱其職業,堅持提告,庭訊中,徐承認字條是他寫的,是希望鄰居能管好小孩、勿擾鄰,但否認有侮辱的意思。法官認定,徐張貼的內容及位置,使社區居民共見共聞,足以貶損羅的人格,觸犯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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