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兵!放高空煙火 炸了超市又毀車
彰化縣消防局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對施放煙火引發「爆炸」意外的2名男子,共開出3張罰單。(圖記者張聰秋翻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想體驗中秋夜放高空煙火的樂趣,不料煙火沒放成,炸了超市更毀了自己的車,還波及6輛轎車和10戶民宅,造成商家驚嚇,警消人員疲於奔命,自己更將面臨巨額賠償金,天兵行為讓人忍不住想翻白眼。
這起放煙火引發的「爆炸」意外,發生在昨天深夜10時30分左右,2名30歲王男和魏男及1位15歲的未成年少年,3人共同開著載約10多萬元的高空煙火炮,一起到美港公路與新港路交叉路口施放需用鋼管架設的高空煙火,疑因不熟悉施放方法,加上,風勢太強,煙火沒衝上高空反而在低空引爆。
案發當時,突然一聲「碰!」的巨響,與施放點相隔不到20公尺遠、僅一路之隔的便利超商店門口玻璃和天花板被炸毀,玻璃碎裂一地,幸好店員閃得快,沒被砸傷,而超商附近10戶民宅也因爆炸威力受到波及,玻璃和鋁門窗受到損毀。
警方初步查出,3人發現不對勁、出事了,趕緊把貨車開到離超商數百公尺遠的一處空地停放,打算溜之大吉,不料,卻不知道貨車後車箱仍留有當時沒有施放成功的煙火殘屑,殘屑火苗隨風四處亂射飛竄,飛落空地雜草叢,在乾枯雜草助燃下,火勢瞬間引燃,3人貨車慘遭火劫,15歲少年的手臂被火燒到,輕微燒燙傷,火勢同時波及空地上停放的其他6輛轎車。
彰化縣消防局與和美警分局偵查隊接獲報案,趕抵現場處理,很快控制並撲滅火勢,同時在被燒毀的車輛現場拉起封鎖線,等待專家鑑定釐清真正的發生原因。
消防局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已對王姓和魏姓男子共開罰3張罰單,消防局長蕭嘉政說,3張爆竹罰單分別是專業爆竹煙火運入未報備可開罰30到150萬、未經許可施放專業煙火3到15萬、施放專業煙火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6到30萬,採最低罰鍰至少39萬元。
和美警分局偵查隊長林世行表示,全案涉及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王與魏嫌向警方供稱,中秋節要放煙火才有過節的感覺,第一次到美港公路放煙放,不知道施放煙火也要考慮氣候,無風無雨才不會造成煙火亂射,如今面臨刑事責任又要扛民事賠償,要賠超商和民宅以及車輛毀損,金額起碼100萬元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