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霸王歌還伸鹹豬手 奧客判拘45日
新北市一名62歲的楊男,今年2月至新北市板橋區卡拉OK店唱歌,沒買單就走人,卡拉OK店小姐隨即衝出店外向他討錢,楊男竟趁掏錢,與女子拉扯之際,伸出鹹豬手,偷襲女子下體。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62歲的楊男,今年2月至新北市板橋區卡拉OK店唱歌,沒買單就走人,卡拉OK店小姐隨即衝出店外向他討錢,楊男竟趁掏錢,與女子拉扯之際,伸出鹹豬手,偷襲女子下體,新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楊男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
楊男當天在卡拉OK店消費2000元,未付清也未表明賒帳就離開,卡拉OK小姐見狀隨即追出店外要求他付錢,楊男允諾付錢之際,突然以右手襲擊女子下體,女子嚇得甩了楊男一個耳光,並連忙報警。
楊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女子站在他面前,當時手上握有7000元,後遭女子搶走,他只是要女子把多出來的錢還給她,拉扯間不小心揮手從下往上撥,不過未碰觸到女子的性器官。
但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認定楊男確有性騷擾女子下體,因此不採信他的供詞,判楊男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