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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不爽老翁打到病危 安全帽成殺人工具

2015/09/15 11:5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妨害公務等前科的張姓男子,不滿他和同桌友人用餐時起口角爭執,遭鄰桌近7旬的王姓老翁「碎碎唸」,先嗆王翁「你講啥小」等話,並在眾目睽睽下,持安全帽朝王翁頭部、臉部重擊20多下,驚叫聲四起,王翁一度病危,緊急開刀才撿回一命,高等法院痛斥張男手段殘忍,依殺人未遂罪判6年半徒刑,並認定安全帽是殺人未遂工具予以查扣。

判決指出,101年12月晚間,張男和多位友人在北市北投區某小吃店用餐飲酒,張男和友人因意見不和,起口角爭執,他不滿鄰桌的王姓老翁竟在談論他和友人爭執的事情,先以台語質問王翁「你講啥小」,隨即拎起安全帽朝王翁頭部重擊3下,王翁倒地發出「碰」的巨響,已口吐鮮血呈昏迷狀。

張男見狀並未收手,口中叫罵三字經,仍發瘋似的拿安全帽朝王翁頭部、臉部等要害連續揮擊20多下,見王翁已無反應才離去,小吃店老闆趕緊打119電話送醫急救。王翁到院後病危,醫院施以顱內手術,他才倖免於死。

張男到案坦承拿安全帽揮打王翁頭部,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是想教訓他,還輕描淡寫表示「我喝醉酒,不知道打他(指王翁)幾下,印象中沒有揍那麼多下」。

法院傳訊在場目擊的小吃店多位顧客,都將現場充滿肅殺氣氛形容得鉅細靡遺,王姓男子證稱,張男將「老先生」(即王翁)打到吐血了還一直打,全部都是打頭部,好像發瘋似的,要把「老先生」殺了;錢姓男子也證稱,「老先生」坐在他後面桌子,被打倒在他的腳邊,血還濺到他的褲子、鞋子上,張男仍很用力的打他的頭部、臉部,約有3至5分鐘,共打20多下。

高院合議庭指出,王翁一度病危,傷勢均集中頭部要害,綜合認定張男以安全帽連續重擊王翁有殺人犯意,因此重判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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