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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安直接行文 鹽埕分局:未配合 不算矮化

高市警局鹽埕分局。(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高市警局鹽埕分局。(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2015/09/11 17:4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針對中國公安查案直接行文寄到高市鹽埕分局,交到張姓小隊長手上,被人PO網引發熱議,指中國故意矮化馬政府國格,鹽埕分局下午緊急發出聲明,強調因程序不對未配合查案,沒有矮化問題,將轉刑事局依正確程序處置。

鹽埕分局指出,兩岸打擊犯罪有正式管道,兩岸互相訂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長年互動良好,也建立良好基礎,對於刑事犯罪文書送達,都依協議內容辦理,相關刑事犯罪與刑事文書,須受司法互助協議所規範。

警方表示,9月8日鹽埕分局接獲「中國廣東省博羅縣水上派出所」郵寄的公文,署名並非承辦警員,而是機關單位鹽埕分局,因未依正常管道,逕自以一般郵件通知,要求協助送達逮捕通知書。

鹽埕分局發現程序錯誤後,並未配合執行相關函文通知要求,並將此不合程序的情形報請警察局,轉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依兩岸司法互助正確流程處理。

中國公安查案直接行文鹽埕分局通知,但警方強調未配合執行,國格絕無遭到矮化。(記者黃良傑翻攝)

中國公安查案直接行文鹽埕分局通知,但警方強調未配合執行,國格絕無遭到矮化。(記者黃良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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