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先生寄公開信批妻交很多男友 妻提告獲不起訴

    2015/09/07 14:5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50多歲石姓男子與楊姓妻子長年不睦,又從妻子的手帕交那聽聞,指妻子與他的陸軍官校同學通姦,氣得寄email給陸官同梯及親友,內容點名妻子與同學「有姦情」,還批妻子「交很多男友」,遭妻子及同學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石男說法與妻子手帕交證詞吻合,認為石男說法可受公評,今將石男不起訴。

    去年3月間,石男寄email給昔日陸官同梯以及妻子娘家親友,內容點名妻子背著他,與他的陸官同學搞外遇,且兩人結婚多年來,妻子在外「交很多男友」。

    石妻及被點名的石男同學看到信件後,不約而同對石男提告妨害名譽,石男應訊時承認信是他寫的,強調內容全是妻子的手帕交告訴他的,絕沒有半點虛假。

    石妻的手帕交也證稱,與石妻的友情鬧翻前,石妻曾多次將偷情的秘密告訴她,她告訴石男的內容,消息全是來自於石妻。

    檢方比對石男及妻子手帕交的說法,發現兩人說法吻合,石男在信中點名時,還將妻子及同學名字中間的字以「O」代替,考量石男寫信前已經過查證,且通姦並非單純的私德問題,認定石男的信件內容可受公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