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夥同樁腳買票 國民黨籍秀林鄉長被判當選無效
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右三)涉嫌夥同樁腳向民眾買票,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審理後,判決李春風當選無效。(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國民黨籍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因涉嫌夥同樁腳向民眾買票要求支持,1月初被花蓮地檢署起訴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審理後,判決李春風當選無效,全案還可以上訴。李春風今早得知結果後說,尊重司法,交由律師團研究上訴。
花蓮地檢署調查,李春風涉嫌在去年9月、10月間,夥同劉姓樁腳以5到6000元不等金額,向杜姓、林姓民眾要求支持當選秀林鄉長。經花蓮調查站、刑警大隊循線共同查獲,並查扣6000元現金。李春風向法官辯稱樁腳並非該陣營的支持者,疑遭陷害;但法官審理相關證據,認為樁腳與李春風陣營有關,因此依法選罷法宣判李春風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