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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讓我看到阿強無罪…」徐自強母親激動淚崩

庭後,徐自強親吻母親,感謝她一路支持。(記者楊國文攝)

庭後,徐自強親吻母親,感謝她一路支持。(記者楊國文攝)

2015/09/01 14:2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0年前建商黃春樹遭綁架殺害案,高等法院更九審審理認定,共犯黃春棋在歷次審理均拒絕作證,且黃未經具結而指控死囚徐自強共同犯案無證據能力,另名共犯陳憶隆證詞重要內容前後不一,有重大瑕疵,均無證據力,無法證明徐自強為綁架案共犯,因此今首度判決徐自強無罪,歷次審理共有八度判死、兩次判無期徒刑。徐聞訊情緒激動,眼眶泛紅,法庭內聲援民眾則響起一片掌聲。還可上訴。

徐自強被控84年9月間,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向黃家勒索7000萬元,犯後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法官以黃、陳兩人自白徐是共犯,判徐死刑定讞。司改會等團體為徐自強展開救援,徐在92年提起釋憲,大法官93年做出釋字第582號解釋,認為共同被告的自白必須經過證人詰問對質程序,不能將自白當成有罪認定的唯一證據,僅徐獲准發回更審,共犯陳憶隆、黃春棋仍死刑定讞。因徐自強仍在纏訟,且兩人必須做為徐的證人接受詰問,暫未執行槍決。

徐自強在一審至更六審,共八度判死刑,直到更七、更八審均改判無期徒刑。特別的是,案發後即遭羈押的徐自強,更八審於101年5月宣判時,合議庭認定徐符合速審法中「羈押不得逾8年」的規定,諭令他獲釋,雖然也諭知徐以250萬元交保,徐無法籌到交保金,仍讓他無保獲釋。

更九審時,徐的律師林永頌聲請傳訊已死刑定讞的共犯黃春棋作證,合議庭裁准,黃春棋雖出庭,但堅拒作證,指稱「司法對我不公」,質疑「為何同一個案件,為何他(指徐自強)可以行使交互詰問權,而我不行詰問徐」。

更九審今日上午11時宣判,法庭內、外擠滿聲援徐自強的民眾、民間司改會等司改團體,合議庭長謝靜恆、受命法官吳祚呈、陪席法官林怡秀準時宣判「原判決撤銷,徐自強改判無罪」時,法庭旁聽席響起一陣掌聲,在被告席的徐自強眼眶泛紅,轉頭和徐母致意相望,展現出法庭內母子情深。

庭後,徐自強、母親陳秀琴和律師團在高等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徐自強表示,此結果已等了20年,聽到無罪結果時很激動,不過還未結束(指因檢方還可以上訴),希望這場夢能夠趕快醒過來,「我很感謝家人一直不放棄,相信我是無罪的」,也感謝律師團,接著情緒激動和母親相擁而泣,庭外聲援者則高喊「無罪」、「無罪」不絕於耳。

徐母陳秀琴感動說,「今天總算讓我看到兒子無罪」,也感謝律師協助,否則今天無法看到兒子「阿強」站在這裡,20年來一直告訴自己「我兒子是清白的」,心中一塊大石頭,總算能放下了。

律師林獲頌表示「冤曲的感受很難受」,經過20年的訴訟能有今天改判無罪的結果,非常感謝法官們的擔當,這也是司法的一大進步,要給予此判決肯定,他強調,「司法難能可貴之處,並非不會犯錯,重要的是,是能夠透過司法救濟,改成正確的」。林永頌也呼籲高檢署,希望不要再上訴最高法院。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也肯定此更審無罪的判決,認定是司法、人權的一大進步。

涉20年前建商綁架撕票案,死囚徐自強(中間者,灰衣)在高院更九審改判無罪,徐和母親都肯定這項判決,徐母說一直相信兒子阿強是清白的。(記者楊國文攝)

涉20年前建商綁架撕票案,死囚徐自強(中間者,灰衣)在高院更九審改判無罪,徐和母親都肯定這項判決,徐母說一直相信兒子阿強是清白的。(記者楊國文攝)

徐自強、律師團在無罪布條上簽名,希望此案到此結束,還徐清白。(記者楊國文攝)

徐自強、律師團在無罪布條上簽名,希望此案到此結束,還徐清白。(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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