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轉折!高等法院改判徐自強無罪 自打嘴巴
徐自強(見圖)被控84年9月間,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黃春樹,黃春棋、陳憶隆已判死刑定讞,黃銘泉則在84年12月在泰國芭苔雅旅館遇害身亡。 (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更七審認為,徐自強事前在山上挖洞,僅是為了恐嚇建商黃春樹,沒有殺害黃男意圖,最高法院罕見地痛批上述見解,認為違反經驗法則,因此撤銷高院更七審判決,不料今天更九審竟改判徐男無罪,未來上訴後,最高法院動向備受關注。
徐自強被控84年9月間,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黃春樹,黃春棋、陳憶隆已判死刑定讞,黃銘泉則在84年12月在泰國芭苔雅旅館遇害身亡。
高院更七審認為,徐自強等人先在汐止山區挖洞,本為恐嚇取財,黃春樹被擄走後與黃銘泉在現場大吵,黃銘泉一時氣憤持刀殺害他,案發時,徐為擦拭指紋並未上山,無法證明有參與殺人、滅屍意圖,依擄人勒贖罪將死刑撤銷改判無期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