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竊盜慣犯 連偷衛生棉
2015/08/20 14:17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員林鎮蔡姓少婦,到超商偷取2包價值178元的衛生棉,被店長發現送辦,彰化地院以其為竊盜慣犯,判罰5000元。
該名26歲的少婦家住員林鎮,已離婚,育有一名3歲的幼女,平時當臨時工,家庭經濟僅能維持平日的開銷。
今年7月21日上午10時許,他到員東路一間超商,徒手竊取貨架上的2包衛生棉,得手後以衣服包住,用手托拿於腰際,即步出超商門口。
蔡女之前已經至少偷過1次衛生用品,被店員抓包,當時蔡女苦苦哀求不要將他移送,店員請示店長後放她一馬,如今又再度犯案,店長追出店外將她抓住,再叫店員報警,蔡女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法官衡量她智識程度和經濟情況,依竊盜罪送他5000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