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妻日兼兩份工 遭夫夜姦訴離判准
柯姓男子13年前在越南認識了黎姓女子,最後說服她嫁來台灣。柯男卻以手痛為由不工作,但性慾很強,幾乎每天都要。(圖為情境照)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如何13年不需工作還可每天做愛?首先,你要有個體力很好的老婆。
一名柯姓男子13年前在越南認識了黎姓女子,見她皮膚白皙、身材姣好,便展開猛烈追求,最後說服她嫁來台灣。
黎女原以為找到真愛,未料一到台灣,卻發現柯男以手痛為由不工作,要求她外出工作負擔全家家計,黎女只好每天從事兩份工作,維持夫妻倆的經濟開銷。
柯男雖稱手痛無法工作,但性慾很強,幾乎每天都要,黎女就算工作疲憊,返家還是配合柯男「做功課」,過沒多久即獲一子一女。
柯男賦閒在家,卻不顧小孩,導致黎女除了在外工作,在內亦要顧小孩,蠟燭兩頭燒,幾乎到了無法承受的地步,但柯男依舊每天都想愛愛。
去年中,黎女工作完返家,身體不舒服,欲提早休息,但柯男卻強迫她發生性行為,甚至以罵小孩要脅,最後壓住她的雙手,強制性交得逞。
黎女不堪精神與生理上折磨,向基隆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官認為黎女工作辛苦,柯男不但未體諒,甚至經常晚上叫她起來性交,已難以維持婚姻狀態,依法裁判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