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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與小三鹹濕對話辯性幻想 法官不採信

2015/08/07 16:4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吳姓海軍職業軍人婚後半年出軌,與就讀法律系的蔡姓女大學生交往1個月就上床,還自拍裸體纏綿的照片,不料,吳男住處電腦版的LINE設定自動登入,吳妻打開電腦就見到舔含「熱狗」、「濕濕」等鹹濕對話,2人卻辯稱是「性幻想」,法官不僅不採信,還認為蔡女利用學得的法律知識,慫恿吳男降低給稚女的扶養費與欺騙律師,犯後態度不佳,依妨害家庭罪判處2人徒刑3月確定,可易科罰金。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吳男是海軍軍艦信號士的現役職業軍人,前年4月才結婚,2人育有稚齡女兒,但他半年就出軌,認識就讀大學的蔡女,交往1個月後,同年12月就在新竹市的賓館上床,不料,吳男的妻子在家上網,打開電腦時,LINE通訊軟體自動登入並顯示對話視窗,看見2人「鹹濕」對話,以及2人裸露上半身的照片,進而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罪告訴。

吳妻提出的證據,包括吳男與蔡女對話互稱「老婆」、「老公」,2人赤裸上半身,吳男用手揉捏蔡女乳房的自拍不雅照,以及吳男要蔡女含或舔「熱狗」,蔡女答覆她「濕濕」等對話,另外,吳男還詢問蔡女,是否要讓吳男的好朋友「看我們做愛噢?」,以及詢問蔡女月經來了沒有,蔡女答覆月經遲到。

吳男與蔡女否認發生性關係,並指吳妻列印的對話,不具有證據能力,2人還宣稱鹹濕對話是「性幻想」,蔡女還辯稱,雙方談論月經的對話,是她認識吳男之後,仍跟前男友性交,吳男關心她是否懷了前男友的孩子。

法官卻認為,吳妻取得的對話資料,是她打開電腦視窗就自動彈跳出來,不是非法取得,當然具有證據能力,至於「性幻想」辯詞,更是不能採信。

法官還強調,蔡女身為法律系學生,卻慫恿吳男儘速與妻子離婚,減少允諾扶養吳妻與稚女的扶養費外,還用自己學得的法律知識,與吳男分析如何隱匿雙方婚外情關係,進而欺瞞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讓吳男與吳妻能離婚,還於法院審理時,不斷指責吳妻,犯後態度不好,依通姦罪各判處3月徒刑確定,可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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