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路人不開心!父訓女踢3下 鬧上警局被關心
警方說,楊爸爸父兼母職接小孩,因楊妹妹不聽話、不站上人行道等楊父停車,楊父才出出腳踢楊妹書包3次。(記者陳恩惠翻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別在街上大聲管教孩子,否則被路人誤為家暴,惹火路人報警處理!
北市天母地區發生一起父訓女,卻引發父親與路人大吵並報警處理的事件,士林警分局天母派出所今天說明,表示轄內楊姓居民,近來因妻子去照顧生病的阿嬤,以致工作不穩定的楊姓男子每天必須父兼母職去接送一雙兒女上下課。
天母所表示,楊姓男子昨天按例騎著車接送兒女返家,晚間6時12分將機車停在住家巷口北市中山北路七段41號前的機車停車格內,兒子下車後站在人行道上等候,小女兒下車後卻仍呆站機車旁,叫她先站到人行道上等候,仍不聽,楊男大聲邊喊著「妳給我上去!」邊用左腳戲謔地踢一下小女兒的後背書包,見女兒未行動,於是又連續踢了2下,最後一下導致小女兒一個踉蹌往人行道撲去,引起對街民眾熱議並報警。
天母所說,警方據報到場前,楊男與一群護著他女兒的民眾互相謾罵,經員警隔開、帶回派出所並通知北市家庭暴力犯罪防治中心社工人員到場後,得知楊男是因工作不穩有生活壓力,才會情緒一時不穩,對著不聽話的小女兒發脾氣並動腳。
經社工與楊男懇談後,初步判定楊家的狀況實屬正常,這僅是一起突發事件,不過楊男教育孩子的不當行為,已成為家暴中心列管關懷的對象,後續由家暴中心追蹤評估處理,而警方在查戶口也會不時前往注意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