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白嫖少女 朋友出賣「一夜三次郎」
服役於彈藥庫的高姓革命軍人,缺錢卻「白嫖」國中女學生小婷至少4次。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服役於彈藥庫的高姓革命軍人,缺錢卻「白嫖」國中女學生小婷至少4次,甚至借用張姓朋友租屋處「白嫖」,直到小婷告訴老師她從事「援助交際」才曝光,高男宣稱只發生1次性關係,高男的朋友卻出賣他,作證指張男與小婷「一天做過2、3次」,台中高分院認定2人至少發生4次性關係,依據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共判刑1年4月,宣告緩刑3年,讓高男可以自新。
判決書指出,高男於2010年服志願役,案發時是彈藥庫的上等兵,案發後於去年9月退伍,他於前年10月10日國慶日,透過臉書認識小婷(化名),當時小婷就讀國中,剛年滿14歲,去年1月間約會見面後,小婷向高男借5000元,高男卻沒有錢,騎機車載著小婷到南投向朋友借錢,卻又借不到錢,雙方暫住於南投市某賓館,高男謊稱「做完後給2000元」,雙方發生性關係後,高男卻沒有給錢。
判決書顯示,去年2月1日雙方再度見面,小婷要借2000元,高男再度騎機車向朋友借錢未果,2人入住彰化市員林鎮某賓館,高男再度謊稱性交後會給2000元,但仍舊白嫖沒給錢,2月3日大年初四第三次見面,小婷再度借2000元,高男又沒有錢,騎機車載著小婷到台中市找張姓朋友借錢未果,當天晚上借住張男的租屋處,張男睡沙發,把床鋪房間借給高男與小婷,凌晨2人發生性行為,張男還聽到性交的聲音。
高男於法院審理時,宣稱只發生1次性行為,張男卻於警方偵訊時說,高男帶小婷來借宿,他聽到性交聲音,「一天做過2、3次」,小婷也指稱,當天借宿張男的租屋處時,高男宣稱性交後會給2000元,2人於凌晨0時與1時許發生2次性關係,中間僅間隔1小時,但高男依舊食言,事後沒有給錢。
台中高分院據此認定,高男與小婷發生4次性關係,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每次判刑5月,應執行1年4月,不過,考量高男已經賠償小婷的雙親,雙方已經和解(和解金額不詳),宣告緩刑3年,給予高男自新機會,全案還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