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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媽嘴命案 男友不起訴 確定謝依涵獨自犯案

    謝依涵與祝姓男友昔日甜蜜合照。(資料照,記者吳柏軒翻攝自網路)

    謝依涵與祝姓男友昔日甜蜜合照。(資料照,記者吳柏軒翻攝自網路)

    2015/08/04 12:1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轟動一時的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凶手「蛇蠍女」謝依涵今年5月已被高院更一審第3度判處死刑,但死者陳進福、張翠萍家屬不相信柔弱的謝依涵獨自犯案,控告謝依涵的男友祝宜夆也是共犯,士林地檢署月前處分不起訴;家屬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審核事證後,認定士檢偵查完備,查無祝男涉案事證且通過測謊,今駁回再議,祝男確定不起訴。

    死者家屬前年在案件偵破後,控告媽媽嘴老闆呂炳宏、顧問歐石城、友人鍾典峰3人疑為殺人共犯,3人獲士檢不起訴處分,家屬曾提起再議,前年10月高檢署同樣駁回再議確定。

    高檢署調查,命案發生時祝宜夆未和謝依涵電話聯繫,基地台位置也不在附近,祝宜夆住處查無任何相關證據,屋內證物也無死者血跡反應;命案現場、謝女盜領時銀行附近監視器,也都查無祝宜夆身影;且謝依涵與祝宜夆在此部分都有通過測謊。高檢署認為士檢偵查已完備,查無祝男涉案跡證,因此駁回再議。

    全案刑事偵查部分,至祝宜夆確定不起訴之後,已確認僅謝依涵一人犯案。民事責任方面,死者家屬訴請謝依涵、呂炳宏等3位股東連帶求償631萬元,士林地院一審判呂等3股東免賠,應由謝依涵獨自賠償631萬,但高等法院上月認為,雇用謝依涵的「媽媽嘴企業」公司也有連帶責任,判應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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