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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不敢喝的強力安眠藥 竟拿來迷姦女下屬

2015/07/31 14:4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男子買一瓶含有FM2等5種毒品成分的安眠藥,喝了之後昏睡14小時,醒後走路輕飄飄,連自己是誰都忘了,他嚇到不敢繼續喝,卻拿來迷昏越南女外勞,卻沒想到臨陣時陽痿,只好用手指頭性侵害,女外勞翌日意識不清、胡言亂語,送醫後全案曝光,台中高分院以施用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是越南籍女外勞阿珠(化名)任職公司的直屬主管,阿珠在台工作時間至去年5月15日為止,去年5月12日,黃男以餞別為由,邀請阿珠到台中市新社區遊覽,阿珠暈車不舒服,黃男遂把阿珠載到家裡,拿出他在2012年透過網路購買的安眠藥,謊稱是暈車藥給阿珠喝。

判決書顯示,依化驗結果,上述安眠藥有第二級毒品亞甲基雙氧安非他命、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即MDA 、MDMA)、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即FM2 )、第四級毒品佐沛眠、氯硝西泮等5種毒品成分,黃男承認這瓶安眠藥,他喝過一次,卻從晚上10點一直睡到隔天中午,起床後整個人仍輕飄飄,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清楚,腳彷彿踩不到地,走路也不穩,他嚇到後不敢再喝。

阿珠只喝4分之1,就陷入昏迷,被黃男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害,但阿珠感覺不對勁,昏沈中手腳仍扭動反抗,黃男陽痿無法性侵害,只能手淫並用手指頭插入阿珠下體,並於事後把安眠藥丟棄。

判決書顯示,阿珠翌日意識不清、胡言亂語、走路不穩,昏睡於沙發上,送醫之後,尿液竟然化驗出上述5種毒品成分,才想起曾經喝下黃男提供的暈車藥,黃男宣稱沒有預謀犯案之意,是阿珠喝藥後不舒服,到汽車旅館休息,他克制不住而發生性關係,台中高分院以藥劑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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