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精液潑在女子衣物上 「毀損罪嫌」起訴
吳姓男子在街頭向女子潑灑精液,由於造成女子衣物不堪使用,被依毀損罪嫌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吳姓噁男,竟先將自己的精液裝於保險套內,再騎著機車在蘆洲區閒晃,隨機朝3位年輕女性身上潑灑,致使被害人的衣物不堪使用,新北地檢署今依毀損罪嫌起訴吳男。
起訴指出,吳男分別於101年1月17日、101年11月、103年3月31日晚間,分別對3名年輕女性潑灑精液,犯案後即騎車逃逸,被害人不知道身上沾到的不明黏稠液體是什麼?嚇得報警處理,得知是精液後直呼「噁心」!警方採集3名被害者被潑灑的精液,經資料庫比對將吳男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