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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擾民判賠800多萬 高鐵已提異議

擾人清夢,居民紛紛抗議,高鐵首例判賠。(記者蔡政珉攝)

擾人清夢,居民紛紛抗議,高鐵首例判賠。(記者蔡政珉攝)

2015/07/25 16:44

〔記者蔡穎、黃立翔/台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城北里里民不滿高鐵未設置完整隔音牆,時速高達300公里的高鐵讓里民居民長期失眠、精神衰弱,還有老人家患憂鬱症、躁鬱症,甚至心臟病發送醫開刀,當地民眾陳情1年多後,環保署上月做出裁決,判高鐵要陪居民833萬元,但高鐵認為環保署裁決不合理,噪音最高為70幾分貝,低於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所以未裝設隔音牆,本月中已提出異議。

苗栗縣通霄鎮城北里里民不滿高鐵於民國96年通車開始,讓里民長期處於高分貝噪音干擾下,影響生活、健康,且高鐵列車所致之振動更使周圍建物產生龜裂現象,當地里長表示,城北里民大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家較早睡,但高鐵班車直到晚間11點還在行駛,通常15至20分鐘就一班列車經過,如同永不結束的一場場惡夢,已有民眾出現失眠、躁鬱症、憂鬱症和心臟病發等情況,不少里民必須求助醫生。

里民委託律師表示,高鐵已長期擾亂居民生活,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因此與高鐵公司協調未果下,去年1月共54位里民向環保署裁決會申請裁決,上月24日做出裁決決定,針對申請人住處與高鐵間之距離分為四類(50、100、150、300公尺),最近距離內之里民,且有舉證其身體健康遭受損害者,判賠每月新台幣5000元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每增加一級,金額減少1000元,判賠總金額共833萬8000元。

城北里里民表示,判賠金額雖不符預期但肯定裁決,當地里民仍希望高鐵公司能設置完整的隔音牆。

台灣高鐵則表示,完全無法接受裁決結果,已經向環保署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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