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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蝦店門口活春宮之後 那張椅子變成...

    店家張貼標語回應活春宮事件。(記者王冠仁攝)

    店家張貼標語回應活春宮事件。(記者王冠仁攝)

    2015/07/17 19:37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日前一對男女吃完活蝦料理後,趁著酒意隨即在店門口的長椅上演活春宮,引起社會關注。今天晚上該間活蝦店營業後,店家在那張椅子上張貼「請勿在此求歡」的標語,還在店面玻璃上張貼字條,寫說「15歲的時候,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50歲的時候,只要還可以,我什麼都喜歡...」,藉此調侃來回應活春宮事件。

    店家張貼標語回應活春宮事件。(記者王冠仁攝)

    店家張貼標語回應活春宮事件。(記者王冠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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