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打瞌睡撞死人 判刑還要賠520萬
2015/07/13 10:3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駕駛小貨車疑因精神不濟打瞌睡,失控撞死在路口停等紅綠燈的楊姓機車騎士,陳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1個月,還要賠償死者家屬520萬多元。
陳男去年2月間駕駛自小貨車,行經佳冬鄉大豐路與西昌路口時,因精神不濟打瞌睡,導致小貨車往右偏離行駛,撞上在路口停等紅綠燈的楊姓機車騎士,楊男受到重創,送醫不治,肇事的陳男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死者家屬並對陳男提出損害賠償。
屏東地院審理後做出判決,刑責部份,陳男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11個月,民事賠償部份,法官衡量全案情狀及雙方經濟能力後,認為陳男應賠償死者家屬520萬8532元較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