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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領150萬檢舉獎金 2名「緝毒英雄」交保

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見圖)吳姓秘書及蘇姓調查官,疑在偵辦毒品案件時,用人頭請領150多萬元的檢舉獎金,檢廉獲報展開追查。(圖擷取自Google Map)

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見圖)吳姓秘書及蘇姓調查官,疑在偵辦毒品案件時,用人頭請領150多萬元的檢舉獎金,檢廉獲報展開追查。(圖擷取自Google Map)

2015/07/11 09:23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被封緝毒英雄的調查局南機站秘書吳東原、調查官蘇文俊,遭檢舉涉以人頭冒充檢舉人,請領154萬元檢舉獎金,檢廉大動作搜索南機站查扣證物,約談後案情急轉直下,疑查無詐領檢舉獎金事證,今晨4點先認定檢舉筆錄內容瑕疵,改以偽造文書罪嫌諭令吳、蘇各以10萬元、3萬元交保候傳。

雄檢指出,吳東原(40歲)及蘇文俊(46歲)於民國98年及99年間偵辦安毒及K他命案時,曾向調查局提報一名毒販作為檢舉人,事後,該名檢舉人分別獲得89萬及65萬元的檢舉獎金;時過境遷多年,去年9月,有民眾向廉政署檢舉,當年被提報為檢舉人的毒販是「人頭」,這兩筆150多萬元的獎金並沒有流到檢舉人戶頭。

檢廉獲報後展開追查,今年3月間,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協定,以視訊方式偵訊走私毒品被捉、目前人在美國監獄服刑的檢舉人後,昨前往調查局南機站搜索,帶回吳、蘇兩人,檢方對於兩人是否涉貪,或是因行政程序瑕疵導致作業出現異常,檢方漏夜複訊比對證物,今晨諭令交保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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