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同事取車誤騎別人機車 男子涉竊盜獲不起訴
2015/07/09 13:5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從事房仲業的呂姓男子,與公司同事歡唱後,拜託27歲周姓同事幫忙把機車騎回,周男拿著鑰匙騎回一部機車,隔天呂姓同事告知:「你騎錯車了!這不是我的車!」周男擔心被誤認是竊車,連忙將機車騎到南崁派出所,他說,誰知這麼巧,鑰匙插進去也可以發動,周男仍被依竊盜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不起訴。
周男說,去年6月2日晚上10點多,他與呂男等同事到KTV唱歌,結束後呂男因喝了些酒,於是將鑰匙交給他,拜託將車子騎回公司停放,呂男沒告知車牌號碼,他走到呂男停車處,依照「機車坐墊有網子、上頭放有全罩式安全帽」等特徵,找到一台機車也可以發動,便將機車騎回公司停放。
周男說,誰知隔天呂男取車時發現車子騎錯了,他火速把機車騎到南崁派出所,但機車車主已經報案失竊,警方仍得依竊盜罪嫌將周男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採信周男說詞,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