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斯文男公車性騷擾女高中生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楊姓男子被控搭乘新北市社區巴士,竟對坐在單人座的高二正妹「小貞」(化名)襲胸,並以下體磨蹭她的左手臂,心裡暗自大罵「戀態」,嚇得跑下車躲到便利超商,並報警,楊男則否認犯罪,堅稱有「勃起」障礙,又表示已有女友,不可能以此滿足性慾,高等法院審理後,今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楊三月徒刑,可易科九萬元定讞。
17歲的小貞指控,去年7月2日晚間近9時,她穿著高中運動服搭乘新北市汐止往五堵線的最後一班社區巴士,長相斯文的楊姓男子和她一起上車,當時車上只有5、6人,空位很多,她坐在靠窗的單人座位上,楊男先坐在隔著走道的另一排座位上,奇怪的是,楊男稍後起身卻未下車,竟站到她的座位旁。
不久,因感覺有「硬硬的東西」一直碰觸她的左手臂,她覺得不對勁,瞄了楊男一眼,沒想到他繼續以下體磨蹭其左手臂,她覺得很噁心,出聲制止,楊男接著竟伸出右手摸她的胸部,氣得她大罵「你有病啊」,接著趕快下車,跑到一家超商並打電話給同學求救,沒想到楊男竟尾隨到該超商外面,一直往店內張望。
小貞說,幾分鐘後,因未看到楊男,即趕到五堵火車站買車票,因又看到楊男,讓她非常害怕,就向警察求救並報案。
楊男否認性騷擾,指稱當時社區巴士內乘客很多,無座位可坐,才站在小貞座位旁,當時他一手拉著吊環,另一手提著塑膠袋,不可能伸手襲胸,此外,他有「勃起」障礙,也不可能以下體磨蹭小貞的左手臂。
檢方指示警方調取社區巴士監視器,但當晚並未開啟監視系統,警方也未調取超商的監視器或約談司機巴士到案,不過,經查,小貞確有打二通電話向同學求救,指稱遇到色狼性騷擾。
小貞出庭證稱,楊男以下體磨蹭她時,確實是在「勃起」狀態,這種噁心程度讓她忘不了,還明目張膽先用手戮她的胸部,後來甚至用手抓,「他的說詞都是在狡辯」。
高等法院認為,小貞從警訊、檢方和法院的供詞均一致,且無誣陷楊男必要,也有向同學、警員求救紀錄,綜合認定楊男犯行事證明確。
楊男自認小貞誣賴他,反控小貞涉偽證等罪,檢方尚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