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領1千ATM狂噴1萬8 貪婦不還錢回嗆挨告
家住台北市吳興街年近六旬的呂姓婦人,在台北醫學院內全家便利超商的ATM提款1000元,提款機竟噴出18張千元大鈔,令呂婦又驚又喜,彎下腰將鈔票撿走後開心離去,事後遭台新銀行索取侵占款項時,還嗆說:「你不要再找我,不然告你違反個資法!」。(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家住台北市吳興街年近六旬的呂姓婦人,在台北醫學院內全家便利超商的ATM提款1000元,提款機竟噴出18張千元大鈔,令呂婦又驚又喜,彎下腰將鈔票撿走後開心離去,事後遭台新銀行索取侵占款項時,還嗆說:「你不要再找我,不然告你違反個資法!」,直到挨告才返還侵占款項17000元,台北地檢署今依職權將她不起訴。
今年5月間,呂婦在超商提款時,因ATM提款機故障,導致千元大鈔從出鈔口狂噴,只提領1000元的呂婦,因此拿到18000元,多拿了17張千元鈔。
事發後數天,保全到超商補鈔清點款項,發現短少17000元,比對提款紀錄並調閱超商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呂婦彎下身,將提款機噴出的多餘款項撿走。
台新銀行事後聯絡呂婦討還款項,呂婦卻愛理不理,自以為沒有其他人發現她拿走多餘款項,還嗆銀行聯繫她的舉動違反個資法,要求銀行不要再打電話給她,否則將提告,銀行不得已,只好對她提告侵占。
呂婦到案後自知理虧,承認一時起貪念,侵占提款機多掉出的17000元,並道歉歸還款項,檢方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同意給她自新的機會,依職權將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