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進暗巷摸女下體 色狼辯:只想當朋友
2015/07/02 16: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賴姓男子去年3月晚間10時許,騎車尾隨女子小美(化名)進入暗巷,趁四下無人,從小美身後竄出,將她撲倒在地,強行猥褻下體;賴男被捕後竟說只想跟小美當朋友,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賴10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查,去年3月13日晚間,小美從家裡出發,準備去找男友,卻遭到賴男尾隨,進入暗巷後,遭賴推倒猥褻3至5秒,小美大叫,賴男才逃跑。賴男被捕後,竟稱,他滿喜歡小美的外型,因而跟著她走,看有什麼機會可以當朋友,但小美很驚恐,突然跪下,他一時失控才摸下體,到了審理時,又否認推倒小美或摸下體。
法官認定他猥褻小美,斥責他滿足一己私慾,深夜尾隨小美,並將她推倒猥褻,造成小美身心恐懼,創傷迄今仍未平撫,又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不佳,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