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 板警開出第一張駕車抽菸罰單
部分用路人仍有騎車或駕車時抽菸的習慣,板橋警方除了勸導之外,今天也開出第一張罰單(記者吳仁捷翻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今天7月1日起實施交通新制,警方對騎、駕車抽菸、汽車胎紋深度未達1.6公厘與大型重型機車輪胎胎紋深度未達1公釐與懸掛無效、吊註車牌停放路邊者,將依法開罰;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今天就騎、駕車持香菸影響他人者告發2件、勸導38件,並依違反廢清法裁處1件。
板橋分局說,警方經7個月宣導,今天起針對嚴重惡性交通違規強力執法,包括騎機車、駕車手持香菸、吸食或點燃導致影響他人,不僅開罰600元罰鍰,也對民眾亂丟菸蒂部分,函請環保局依違反查處;新政策實施首日本分局已對騎機車或駕車手持香菸、吸食或點燃致影響他人告發2件、勸導38件違規,另函請權管機關就違反環保法規裁處1件。
板橋警方呼籲,開罰目的希望提供用路人安全行車空間,表示警察取締並非與民爭利;警方說,除對抽菸騎士、駕駛開罰,針對汽車輪胎胎紋深度未達1.6公厘、大型重型機車輪胎胎紋深度未達1公釐或車輪、胎皮及車輛、機件掉落,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另對於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懸掛已被吊、註銷車牌於道路停車者行為,除處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外,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騎乘機車時抽菸,當心罰單找上門。(記者吳仁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