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開中醫診所為病患針炙 一家3口被法辦
劉男與妻兒一家3口共同經營中醫診所,為病患針炙,衛生局接獲檢舉前往訪查,發現3人均無合法醫師執照,卻為病患進行侵入性的醫療行為,依法將3人送辦。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57歲的劉姓男子與妻兒一家3口共同經營中醫診所,為病患針炙,衛生局接獲檢舉前往訪查,發現3人均無合法醫師執照,卻為病患進行侵入性的醫療行為,依法將3人送辦,檢方偵結後,認為3人危害非鉅,均予緩起訴。
衛生局調查,劉男從97年起執業,由妻子負責安排病患就診時間,34歲的兒子則擔任父親助手,由劉男負責為病患施以針炙治療,每次收取200元診療費用,但3人卻無合格醫師執照,依違反醫師法送辦。
檢方傳喚多名病患後,認定劉家3口犯行,念在3人均無前科,犯後深表悔悟,且危害非鉅,諭知3人分別支付公庫15萬元、10萬元及5萬元後,均予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