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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罵岳父王八蛋 判拘役20日

    2015/06/19 10:2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7歲張男因岳父一再對妻子提告,且積欠員工薪資等事件,去年2月在臉書上痛批自己的岳父,一審法官認為他所言有幾分依據判無罪,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即使對岳父有所不滿,也不能罵「王八蛋」、「白賊王」、「禽獸不如」等,改判張某拘役20日。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張男對岳父的行事風格非常不滿,去年2月8日在其住處上網,透過臉書發布:「…有個王八蛋叫甲○○(張男岳父)…」、「…有個白賊王叫甲○○…」、「…禽獸不如」等,評價人格之攻擊性文字,有公然侮謾辱罵岳父之虞。

    一審法官認為,張男辯稱他有所本,且據調查其岳父一再對其妻提告(兩人為父女)詐欺、背信、侵占等,不顧親情,還要員工出面咬自己的女兒,經承辦檢察官因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岳父又聲請再議,已背離「虎毒不食子」之親情,實非無據,則被告之陳述既難謂係毫無緣由,自難認其主觀上有公然侮辱之犯意。

    但案子上訴到高分院,高分院法官認為張男即使對告訴人的信用、道德瑕疵心生不滿、憤恨,也應理性評論,不應有輕蔑、不屑等字語,張男以「王八蛋」、「白賊王」、「禽獸不如」等語,被告為發洩不滿情緒,恣意謾罵,足以貶損告訴人之人格、地位評價,逾越合理評論範疇。

    審酌被告大學畢業,依法判處拘役20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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